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23、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所以一般情况下,被告人赔偿损失的,可以得到从轻处罚。 但对于一些恶性犯罪或者犯罪后果及其严重的,花钱也不会过多赔偿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是指通过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