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于办理护照的照片,由于要求比较高,建议选择公安机关指定的照相馆,他们比较专业的。
照片的要求:
一、必须是在照相馆拍摄的近照(6个月内);
二、必须是正面(头像居中)免冠照片(可见双耳、双眉),不佩戴头饰,不化浓妆;佩戴眼镜者,眼镜不能反光;
三、白色背景彩照;
四、请穿着有衣领的服装照相,避免穿吊带或领口较大的衣服;
五、照片规格:48X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六、请勿用钉书机钉照片;
七、必须用光面(Glossy Finish)相纸洗印照片,不能使用布纹相纸(Matte Finish)照片,整体效果不能太暗或太亮;
注意:由于照片不合要求而造成延误换发护照者,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护照规格的照片尺寸是小二寸,即48毫米乘33毫米,连同边宽为50毫米乘35毫米,头部宽度为21毫米至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毫米至33毫米。另外,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以白色和淡蓝色为佳,不能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照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并且不能佩戴帽饰,不能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以免相片受损。
只要在 “中国电信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采集检测服务中心”注册的社会照相馆拍摄数码相片,凭照相馆打印的《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1张贴表用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