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持有一定数量的现金企业开展正常生产活动的基础,是保证企业避免支付危机的必要条件;同时,现金又是获利能力最弱的一项资产,过多地持有现金会降低资产的获利能力。
现金管理的内容包括: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现金的管理应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内容包括:
一、规定现金使用范围;
二、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及送存银行的期限;
三、规定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不通过银行直接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四、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外出采购;
五、现金管理上应严格遵守“管账不管线,管钱不管账,钱账分开管理”的原则,配备专职出纳员。同时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白条顶库”,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将公款私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