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四)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需提交: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护照需要准备以下三样材料:第一,本人的身份证;第二,填写完整的护照申请表;第三,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
通常是指定的照相馆拍照,然后由照相馆出具拍照回执即可。在办理护照的时候,每个地方会有微小的差别,大致的流程一般是准备好材料,然后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由工作人员进。
1、首先,去有护照相片采集资格的照相馆拍摄相片,并取得回执。
2、领了回执之后,准备好所有要带去的资料:回执,相片,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初次办理护照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去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申请表,填写完整。填完表之后,现场交审。
4、交审之后可以按照民警的指示去拍摄照片,新版护照还需要采集两个大拇指指纹。
5、最后交费,领回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