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相关规定,主要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主要是指:
1,持有商业银行股权比例超过5%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向商业银行派驻董事的法人
3.向商业银行派驻监事的法人
4.向商业银行派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浙江省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
“八八战略”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要义和价值追求,体现着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方向,是中央精神和浙江实际相结合的省域治理思想举措的大集成,是符合发展规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浙江实际的省域治理总方略。
因此,浙江省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不断把“八八战略”蕴含的治理思想转化为治理效能。
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正在走向高质量发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推进省域治理全面提速升级换档,